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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时间:2016-10-15 15:27:14 | 来源:浙江浙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今日科技部获悉,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经下发。此次申报指南共包括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14项。其中,"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按照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电动汽车智能化、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和纯电动力系统6个创新链(技术方向),共部署38个重点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6-2020年)。

"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提出的任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根据本试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发布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本试点专项总体目标是:继续深化实施新能源汽车"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升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抓住新能源、新材料、信息化等科技带来的新能源汽车新一轮技术变革机遇,超前部署研发下一代技术;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体系,支撑大规模产业化发展。

本试点专项按照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电动汽车智能化、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和纯电动力系统6个创新链(技术方向),共部署38个重点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6-2020年)。

2016年,本试点专项在6个技术方向已启动实施18个项目。2017年,拟在6个技术方向启动19-38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为11.2亿元。凡企业牵头的项目须自筹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总额与国拨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1:1。  - 1 -

项目申报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涵盖该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中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

指南中"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这2个项目。2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1.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

1.1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研发高容量正极、碳/合金类负极、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开发极片/电池的新型制造技术、工艺及装备等;研究影响电池均一性和寿命的工艺因素。开展电池的热-电耦合行为、热失控及其扩散机制、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的研究,建立从材料、单体到系统的多级安全性技术体系,研究电池的安全评价技术与测试方法,开发高安全、长寿命的高比能锂离子电池。

考核指标:提交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的安全风险识别方法与评测报告;建立电池的安全评测体系,形成相关安全标准;电池单体能量密度300Wh/kg,循环寿命1500次,成本0.8元/Wh,安全性达到国标要求,年生产能力1亿瓦时。

1.2 动力电池系统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展电池系统总体设计研究,包括:构型、功能、机-电-热一体化,以及系统轻量化和紧凑化等;开展子系统设计研究,包括:先进电池管理系统和热管理系统,安全与防护系统等;研究电池系统的制造工艺与装配技术;开展电池系统的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设计与验证技术研究;研究电池系统的性能评价与测试技术。

考核指标: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200Wh/kg,循环寿命1200次,全寿命周期内全工作温度范围的SOC、SOP和SOH的估计误差3%,单体电池之间的温差2℃,满足安全性等国标要求,并符合功能安全及行业各项标准要求,成本1.2元/Wh,年生产能力1万套,产品至少为3家整车企业配套(其中至少包括1个乘用车车型),装车应用不低于3000套;建立电池系统设计、制造与测试的技术规范。

1.3 高比功率长寿命动力电池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发高功率电极材料、高电导电解液、高离子传导性隔膜;发展基于模型的高功率电池的设计技术;开发高功率电极的制备工艺、新型电池装配工艺及自动化工装设备;研究电池功率特性、环境适应性和寿命的改善技术,以及提升电池均一性、可靠性的工程化控制技术,开发高功率长寿命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以及新型的超级电容器产品,实现装车应用。

考核指标:快速充电电池的能量密度120Wh/kg,恒流充电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常温,6C倍率下),循环寿命10000次;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电池、超级电容器的能量密度分别达到200Wh/kg和50Wh/kg,充电功率密度分别达到1500W/kg和5000W/kg(常温和50%  SOC下),循环寿命分别大于5000次和10万次;高功率电池的年生产能力2亿瓦时,装车数量1000套;超级电容器的年生产能力1000万瓦时,装车数量200套。本站整理。

2.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总成

2.1 宽禁带半导体电机控制器开发和产业化(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研究车用高温大电流SiC芯片技术、低感/高密度/耐高温SiC模块封装技术、高温高频驱动技术、高密度无源器件应用技术及SiC电机控制器集成技术,开发电机控制器用大电流SiC芯片、高效/高密度SiC模块和电机控制器。

考核指标:宽禁带电力电子模块电流400A,电压750V;电机控制器峰值功率密度30kW/L,匹配电机额定功率40-80kW,最高效率98.5%;产品装车应用不低于1000套。

2.2 高效轻量高性价比电机技术及产业化(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研究高速、高效、轻量化电机的设计与工艺技术、液冷与密封技术、高压安全及防护技术;研究转矩脉动、噪声振动、电磁兼容、可靠性与耐久性等性能优化技术。面向集中驱动的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动力系统应用需求,开发高性价比的关键零部件和电机产品。

考核指标:乘用车电机峰值功率密度4kW/kg(30秒),连续功率密度2.5kW/kg,电机最高效率96%,装车应用不低于25000台;商用车电机峰值转矩密度20Nm/kg(60秒),连续转矩密度11Nm/kg,电机最高效率96%,装车应用不低于5000台。

3.电动汽车智能化技术

3.1 智能电动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研发(基础前沿类)

研究内容:构建满足智能电动汽车需求的高带宽、高实时性、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电子电气架构;研究高效车载总线在新型分布式通信与控制系统应用中的关键技术及基础通信协议标准;探索面向智能电动汽车的高效可靠的信息安全体系;研发智能电动汽车异构开放结构的嵌入式软件平台;研究智能电动汽车整车EMI噪声建模、预测和抑制方法。

考核指标:智能电动汽车新型电子电气架构;智能电动汽车信息安全体系和基础通信协议标准;智能电动汽车嵌入式软件架构、操作系统及标准化接口;整车电磁兼容研究理论体系和设计方法。智能化系统主干网络通信速率达100  Mbit/s,动力系统网络数据传输效率80%;智能电动样车的电磁兼容测试GB 14023-2011通过率80%、GB  18387-2013通过率70%;研究成果应用在2家以上企业;形成相关国家标准草案。本站整理。

3.2 电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研究复杂行驶环境下自主式和协同式动静态目标检测与跟踪技术;研究系统高精度定位技术及车辆行驶状态及其关键参数识别技术;研究车辆驾驶行为和目标运动行为的预测技术及建模方法,多维、变尺度局部场景生成技术;研究电动自动驾驶汽车的自主决策与轨迹规划技术;研究整车纵横向动力学的解耦控制技术及多目标的鲁棒控制技术;研究电动自动驾驶汽车系统集成与测试评价技术。

考核指标:标准测试环境下,基于高性能多源传感器,实现相对位置误差为厘米级,速度、车身倾角等关键状态信息估计误差3%,电动汽车智能驾驶技术达到SAE  3级标准。在实际结构化道路条件下,基于高性价比多源传感器,实现相对位置误差5厘米,速度、车身倾角等关键状态信息估计误差5%,电动汽车智能驾驶技术达到SAE  3级标准,整车传感、控制及执行系统须满足汽车级要求。制定电动自动驾驶汽车环境信息系统接口的技术规范,实现百辆级电动自动驾驶汽车示范运行。

4.燃料电池动力系统

4.1 电堆过程建模仿真、状态观测及寿命评价方法研究(基础前沿类)

研究内容:电堆内部"气-水-电-热-力"等多物理量多重耦合机理与分布特性分析测试研究,性能模拟计算及优化方法研究;电堆内部过程机理动态建模方法、多变量高精度状态观测、故障诊断及控制方法研究;电堆运行工况及内部各种不一致性对电堆性能衰减的影响与机理研究,电堆寿命预测方法研究与快速评测技术开发。

考核指标:开发出1套电堆性能设计通用软件,热电水整体特性量预测误差小于5%;开发出电堆状态一致性多参数检测与诊断方法及工具;建立电堆耐久性快速评价方法、形成行业规范或标准草案;应用于至少1款轿车和1款商用车燃料电池发动机的开发。

4.2 高比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高功率密度、低成本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发;空压机、氢气循环泵、70  MPa氢瓶等核心零部件技术研发;开展高功率密度、低成本、模块化燃料电池发动机的设计、集成,以及控制系统和关键工艺技术的开发;研究发动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的检测与评价技术。

考核指标:燃料电池发动机空压机空气升压比2.5,效率70%;氢气循环泵满足阳极回流比2.0;燃料电池电堆体积比功率3.1kW/L,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体积比功率600W/L,最高效率55%,铂用量0.25g/kW,寿命5000h,实现-30℃储存与启动,并应用于燃料电池轿车的开发。

4.3 长寿命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展燃料电池发动机的总体布置和模块化结构集成设计技术的研发、长寿命燃料电池电堆技术研发;燃料电池辅助系统(包括空气系统、氢气系统和热管理系统等)和燃料电池发动机控制系统技术研发;开展发动机系统集成与关键工艺技术的开发;研究核心部件及整机的测试与评价技术。

考核指标:燃料电池发动机耐久性10000h,重量比功率密度300W/kg,最高效率60%,铂用量0.5g/kW;实现-25℃储存与启动;燃料电池发动机噪音小于83分贝;控制系统满足汽车级电磁兼容标准;并应用于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开发。

4.4 快速动态响应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展大功率输出快速响应型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技术研发;研究基于低成本非贵金属新型储能材料的储能系统与燃料电池本体化集成技术;开展结合快速响应燃料电池电堆的低成本、高紧凑型发动机设计与关键工艺研究;研究高紧凑、低成本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检测及评价技术。

考核指标:开发出具有储能及快速动态响应功能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0-100%额定功率输出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输出高于额定功率30%的持续时间不小于25秒,体积比功率600W/L,最高效率60%,铂用量0.5g/kW,寿命5000h,实现-30℃储存与启动,并用于燃料电池车的开发。本站整理。

4.5 中德燃料电池汽车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与应用)

研究内容:重点开展中德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技术指标评价方法的研究,建立面向规模化制造的零部件测试与评价体系;联合德国相关机构开展关键零部件技术指标的试验验证,以及燃料电池汽车主、客观条件下的适应性研究,包括:温度、湿度、气压等环境因素,以及交通路况、驾驶习惯等,开发燃料电池汽车发动机及其动力系统控制策略。

考核指标:建立一整套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提交燃料电池汽车测试规范;建立燃料电池汽车发动机及其动力系统全工况仿真及试验平台。

5.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

5.1 新型高性价比乘用车混合动力总成开发与整车集成(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展新型机电耦合系统关键技术、高功率密度电机驱动系统技术、先进混合动力总成集成技术研究,开发高效率、高性价比的机电耦合系统和混合动力总成;开展电池组及电池管理系统、整车集成与一体化最优控制技术的研究。

考核指标:整车加速时间0-100km/h5s,纯电模式下0-50km/h2.5s;综合工况纯电续驶里程70km;燃油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较第四阶段油耗限值(GB  19578-2014)降低比例40%,百公里综合油耗1.3L;开发1款性能显著提升的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整车控制系统功能安全等级ISO  26262ASIL-C级,整车实现销售5000台。

5.2 主流构型插电式乘用车混合动力性能优化(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针对量产型插电式乘用车,开展混合动力总成及控制系统优化,包含驱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变速箱及其控制系统等优化;开展电池组与电池管理系统优化,开展整车控制和整车集成优化,实现插电式混合动力整车性能优化。

考核指标:综合工况纯电续驶里程70km;整车加速时间0-100km/h8s,纯电模式下0-50km/h3.5s;燃油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较第四阶段油耗限值(GB  19578-2014)降低比例40%,百公里综合油耗1.3L;整车控制系统功能安全等级ISO 26262ASIL-C级;整车实现销售5000台。

5.3 混合动力发动机开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展混合动力发动机关键技术评价及技术参数优化研究;开展先进混合动力发动机对标与测试分析,建立混合动力发动机技术参数决策模型;利用先进燃烧诊断及数值分析手段,研究发动机的新型燃烧方式;开展可变正时、低功耗附件、排气净化、结构优化、热管理、发动机控制等技术研究,开发热效率高、高效区宽的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产品。

考核指标:建立混合动力发动机技术参数决策模型;发动机的有效热效率40%(基于汽油燃料);发动机产品至少搭载1款插电式乘用车,并获得产品公告,整车达到国六排放标准,产品年生产能力1万台。

5.4 超级节能型重型载货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开发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研发重型载货汽车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开展新型燃烧系统及其控制技术、高效后处理技术、发动机低摩擦技术,以及附件电动化技术的研究;研发卡车混合动力系统,包括构型设计与优化、重型载货汽车能量管理与动态协调控制等技术;开展系统集成与测试评价技术的研究,研制混合动力卡车样车。本站整理。

考核指标:开发2款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有效热效率50%;开发2款混合动力卡车,整车油耗较三阶段油耗限值至少降低30%(C-WTVC循环,总重25吨),满足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6.纯电动力系统

6.1 分布式纯电动轿车底盘开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研究分布式驱动电动化底盘构型,以及底盘线控驱动、线控转向、线控制动等线控操纵技术;研发分布式电驱动总成、高安全和高能量回收效率的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开发出分布式纯电动轿车底盘及整车。

考核指标:分布式纯电动轿车的整车电耗10kWh/100km

(工况法),最大爬坡度30%,纯电续驶里程300km(工况法),0-100km/h加速时间6s,最高车速140km/h;电制动降低电能消耗率25%(ECE城区工况);整车具备安全稳定的转向功能,并实现小批量试验运行。

6.2 高性能低能耗纯电动轿车底盘及整车开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展整车经济性、动力性与操纵稳定性优化设计及关键技术的开发,研究电池组安全防护及整车主被动安全技术;开发一体化纯电动力传动系统、电动转向与回馈制动系统、高能效比电动冷暖一体化空调系统等关键部件;研发智能化整车控制系统、全新电动化底盘及整车集成技术。

考核指标:纯电动轿车(车长4.5m)的整车电耗10kWh  /100km(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400km(工况法);车身与底盘结构轻量化达10%以上(同比钢结构车型);0-100km/h加速时间6s,最高车速160km/h;电制动降低电能消耗25%以上

6.3 纯电动大客车动力平台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研究纯电动商用车智能控制技术、高效驱动技术、高压集成控制技术、节能电动冷暖一体化空调等高效辅助系统技术;开发模块化、系列化的纯电动商用车底盘及车型;开展整车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的提升技术研究,以及轻量化新结构、新材料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整车的批量化生产工艺,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

考核指标:12米纯电动客车:0-50km/h加速时间15s,30分钟最高车速100km/h,最大爬坡度25%,整备质量11000kg,电耗0.55kWh/km(工况法);全气候(环境温度范围覆盖-20℃到40℃)续驶里程250km(工况法);电制动降低电能消耗25%以上(工况法);行驶60km的快速充电时间10min;形成年生产能力5000台,实现百辆级示范应用。

附: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16〕3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新能源汽车"等14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本站整理。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申请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8:00至11月18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11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18号写字楼,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88654074。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11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010-68104492;010-68104462;

(2)"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010-68104410、68104457;

(3)"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010-68104475、68104428;

(4)"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010-68104778;

(5)"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010-68104417、68104457;

(6)"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30、68104408;

(7)"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010-68104402、68104487;

(8)"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010-68104496、68104457;

(9)"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010-68104472、68104423;

(10)"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010-68104467。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

(11)"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010-58884881、58884849。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邮编:100038。

(12)"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010-68207717、68207716;

(13)"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010-68207725、68207724;

(14)"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010-68207731、68207732。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1层,邮编:100846。

科 技 部

2016年10月9日签发

2016年10月1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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